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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少事大!突传房地产税重磅消息,热搜刷屏

财经网 2021-05-28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国基金报


房地产税是否征、如何征,近年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次,房地产税真要来了吗?


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5月11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短短几句话,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资料显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分属不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属于房地产税的一种。

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


4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如何助力市场主体,财政怎样推进科技创新,税收体系制度怎样改革等财税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十三五”时期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制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从2011年的28.4%逐步高到2020年的34.9%,税收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和自动稳定器的机制作用逐步增强。


王建凡表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不过,多位财税专家分析,这一表述并不新鲜,这一表态,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仍会稳步推进,但由于房地产税较为敏感复杂,何时完成立法并实施依然没有明确时间表。


可在哪些城市率先开征?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


中泰证券首席分析师杨畅介绍,针对个人保有的房产,现阶段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房产税,其余城市目前仍然对自用住房在保有环节零税负,用于出租的住房适用从租计征房产税,但实际大多配备优惠政策。


上海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若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重庆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采用累进式计税方式,以“户面积”计算起征点: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分每户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两种起征点。适用税率重庆分三档:0.5%、1%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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